3月27日下午,京欣發電召開安全專題會議,組織監理單位、總包單位相關負責人,各施工標段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集中學習了江西豐城發電廠“11.24”冷卻塔施工平臺坍塌特別重大事故對監理單位和總承包單位的處罰公告。
江西豐城發電廠三期擴建工程于2016年11月24日發生冷卻塔施工平臺坍塌特別重大事故,造成73人死亡、2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10197.2萬元。由于事故責任監理單位和總承包單位監管不力和管理失職,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對兩家單位分別作出資質降級和停業整頓的行政處分。
京欣發電項目工程是由天津電建負責總承包施工,與江西豐城發電廠管理模式有一定的相似之處,更應對“11.24”事故高度重視。截至目前,公司工程間冷塔施工標高105米,1號鍋爐正在進行水冷壁安裝,2號鍋爐鋼結構進入5段安裝,脫硫輸煤化學等區域正處于土建施工高峰期,現場安全形勢嚴峻。通過組織監理和總承包單位對處罰公告的學習,使之進一步認識安全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京欣發電安全監察部在會上對相關單位提出三點要求:一是要求各參建單位在會后組織本單位所有參建人員認真學習處罰公告,將文件精神傳達至每一個崗位。二是要求總包單位認真落實事故分析報告中提出的相關問題,避免在京欣發電項目施工現場發生類似事件。三是要求監理單位嚴格監督各施工單位安全措施的落實,對安全措施落實不力的單位和個人及時提出考核意見,處罰公告中提出的問題如發生在京欣發電項目施工現場,必須加大考核力度,從嚴、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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