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淀區發改委就上莊熱電建設的“海淀北部熱電冷聯供項目配套調峰熱源和熱網工程”立項有效期正式出函,使得該項目在建設期間內無需辦理延期手續,確定該立項繼續有效。
“海淀北部熱電冷聯供項目配套調峰熱源和熱網工程”于2012年9月17日正式立項,按照有關規定,該立項有效期為2年。項目立項后,由于項目所在地區一級土地開發放緩,以致項目建設時序延長。在2014年9月16日第一次到期后,上莊熱電即辦理了延期一年的手續,隨著時間的推進,項目面臨再次到期。按照國家有關部門的要求,已延期的立項將不得再次辦理延期手續。
在此不利情況下,上莊熱電公司領導和職能部門多次與海淀區發改委進行協調,陳述海淀地區建設的實際情況,詳細介紹該項目的特點優勢及對本地區能源建設發展的重要作用。最終獲得了有關部門的充分理解和認同。
根據《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貫徹落實市政府優化完善本市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辦理流程及工作機制的有關問題的通知》,2016年3月,海淀區發改委正式出函,說明海淀北部熱電冷聯供項目配套調峰熱源和熱網工程已于2012年開工建設,基建類項目在建設期間內無需辦理延期手續,該立項繼續有效。
該函的取得,不僅為上莊熱電熱網工程前期手續辦理消除了障礙。
上一條 :岱海發電公司春季安全大檢查工作全面展開
下一條 :寧東發電公司榮獲“2016年度寧東能源化工基地消防安全先進單位”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