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1日,山西省環境保護廳以《山西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山西京玉發電有限責任公司1#、2#機組(2×300MW)煙氣脫硝環境保護竣工驗收情況的函》(晉環函[2014]387號)函告山西省物價局:山西京玉發電公司兩臺機組脫硝工程通過環保竣工驗收,從2月27日驗收之日起,開始享受脫硝電價,每度電上漲1分錢。京玉發電公司成為山西省首個流化床鍋爐配套建設脫硝技改工程并通過驗收的發電企業。
為響應國家環保政策,京玉發電公司于2013年年初著手對兩臺機組實施脫硝改造。2013年4月份完成招標工作,以EPC方式進行設計、建設、調試。脫硝方式為SNCR工藝。工程7月28日破土動工建設,經過5個月的不懈努力,于2013年12月31日22:08順利通過168小時整套試運,各項技術、經濟指標基本達到設計要求,機組滿負荷情況下,NOx排放指標滿足《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2233-2011)相關條款的要求。
2014年1月16日,公司向山西省環保廳遞交兩臺機組脫硝工程驗收申請,2月26日,山西省環保廳委托朔州市環保局組織專家組對公司兩臺機組脫硝工程進行現場驗收,2月27日現場驗收通過,3月25日以朔環函[2014]34號《朔州市環保局關于山西京玉發電有限責任公司1#、2#機組(2×300MW)煙氣脫硝治理工程環境保護竣工驗收意見》通過竣工環保驗收。2014年4月11日,山西省環保廳出文函告省物價局。
至此,京玉發電兩臺機組環保改造工作勝利竣工,享受煙塵、脫硝電價共計1.2分/千瓦時,每年可增加盈利3000萬左右,提高了機組的核心競爭力,為公司的可持續發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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