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時代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大成果。民法典的編纂和頒布,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的生動實踐,是我國法治建設的一個里程碑。民法典是新時代的人民法典,對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對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鞏固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對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依法維護人民權益、推動我國人權事業發展,對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都具有重大意義。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強調的,“民法典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基礎性法律”。
民法典在法律體系中居于基礎性地位
民法典系統整合了新中國成立70多年來形成的民事法律規范,汲取了中華民族5000多年優秀法律文化,借鑒了人類法治文明建設有益成果,是一部體現我國社會主義性質、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順應時代發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保證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正常有效運行的基礎性法律規范。民法典是市場經濟的基本法,系統規制了民事法律主體在經濟交往活動中的行為準則,保障了契約自由、促進了公平競爭、維護了市場秩序,確立了完備的市場交易規則。民法典擴充了法人的種類,將非法人組織規定為一種民事主體,完善了民事主體制度,全面確認了市場主體的法律資格。強化了民事主體法律地位的平等性,保障了市場主體公平競爭。多元化的市場主體平等參與市場經濟活動,必將激發市場經濟活力。合同編在現行合同法的基礎上,貫徹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堅持維護契約、平等交換、公平競爭,促進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動。不斷健全的合同制度充分調動了民事主體積極性和創造性,有利于營造更好的法治化營商環境,為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注入更多法治力量。
民法典彰顯了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
民法典堅持了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原則,它不僅僅是法律條文的匯編,也是中華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的立法表達,反映出一個民族對生存發展民生關鍵問題的基本立場。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是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的集中體現,民法典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確立了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公序良俗、綠色等基本原則,體現了堅持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相結合的鮮明特色,實現了中國傳統優秀法律文化和現代民事法律規范的融合,為我國民事法律制度注入強大的道德力量。當下,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民法典順應時代要求,更好地保障人民對美好生活的需要。民法典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將綠色原則作為民法的基本原則,規定了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有利于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是對我國社會現實需求進行的積極法律回應和法律安排。
民法典維護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根本目的是保障人民權益。民法典作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以保護民事權利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回應了人民的法治需求,更好滿足了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是一部體現對生命健康、財產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嚴等各方面權利平等保護的民法典。民法典作為民事權利的宣言書和保障書,是實現公民權利保障法治化的基本依據。民法典健全了人從生前到身后、從財產到人身、從物質到精神的民事權利保護體系,全面加強了對公民人身權、財產權、人格權的保護,形成更加規范有效的權利保護機制,充分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獨立成編的人格權編體現了國家立法對人民權利的尊重和保護,強化了我國法律對人格尊嚴的維護,有助于增強人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促進人的全面發展。
民法典為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保障
民法典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法律制度支撐,開啟了社會治理法治化新征程,有利于更好地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民法典的核心價值在于限制公權力、保障私權利。民法典為各級政府依法行使公權力設定了新邊界,提出了新要求,激勵政府依法行政、推動政府治理能力提升。民法典完善了產權保護制度,明確了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完善了農村集體產權制度,落實農村承包地“三權分置”改革要求,增加了土地經營權的規定;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住房制度的要求,明確了“居住權”。民法典通過建立健全土地經營權制度、居住權制度、婚姻家庭制度、遺產分配制度,全方位守護人民群眾與社會生活息息相關的各種權益,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法治保障。
實施好民法典,促進法治建設邁上新臺階
法律的生命在于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于實施。民法典的實施是我國法治建設領域中的一件大事,這不僅體現在立法、司法、執法等環節和程序中,也需要每一位公民、每一個民事法律主體參與其中,尊重法律、敬畏規則。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充分認識頒布實施民法典的重要意義,更好推動民法典實施。實施好民法典,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保障人民權益實現和發展的必然要求,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鞏固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們黨治國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我們要切實將具有“中國特色、實踐特色、時代特色”的民法典實施好,更好地保障人民權益,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充分發揮民法典作為“社會生活百科全書”的基本功能,讓民法典成為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保障,成為人民幸福安康的重要保障。
要堅持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為指導,立足我國國情和實際,加強對民事法律制度的理論研究,盡快構建民法理論體系和話語體系,為有效實施民法典、發展我國民事法律制度提供理論支撐。加強民法典重大意義的宣傳教育,講清楚實施好民法典的重要性,增強貫徹實施的自覺性主動性。提高運用民法典維護人民利益、化解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能力和水平。地方立法機關要加強同民法典相關聯、相配套的法律法規制度建設,深入推進民主立法、科學立法、依法立法,對照民法典要求修改完善地方性法規,全面提升社會治理水平,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各級政府要不斷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把民法典作為行政決策、行政管理、行政監督的重要標尺;司法機關要秉持公正司法,提高民事案件審判水平和效率,保護公民民事權利不受侵犯、促進民事關系和諧有序,著力提升司法公信力,維護好民法典權威。廣泛開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將其作為“十四五”時期普法工作的重點來抓,引導群眾認識到民法典既是保護自身權益的法典,也是全體社會成員都必須遵循的規范,養成自覺遵法守法的意識,形成遇事找法的習慣,培養解決問題靠法的意識和能力,讓民法典真正走到群眾身邊、走進群眾心里;把民法典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加強對青少年民法典教育。
民法典實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級黨政機關履行為人民服務宗旨的重要尺度。就河北省而言,各級各部門要全面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認真學習民法典,廣泛宣傳民法典,深入貫徹民法典,全面提升法治河北建設水平。要以民法典頒布實施為契機,研究解決事關河北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法治保障問題,為建設經濟強省、美麗河北提供堅實法治保障。比如,為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雄安新區規劃建設、北京冬奧會籌辦營造更加完善的法治環境,確保重大國家戰略和國家大事落地見效;建立健全扶貧防貧法治體系、污染防治法治體系、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法治體系,確保打贏三大攻堅戰;解決落實新發展理念的法治保障問題,以法治手段加快新舊動能轉換,破解經濟發展難題,營造良好營商環境,推動河北高質量發展。各級領導干部要作學習、遵守、維護民法典的表率,帶頭宣傳、推進、保障民法典實施,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努力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作出新的更大貢獻。